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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歷復印須知 2022年8月

發布時間:2022-08-15 08:15 本文來源: 系統

1、復印病歷須取號排隊,在7、8號窗口辦理,請耐心等待。

2、須在出院3個工作日后才能復印病歷(3個工作日不包括部出院當天、周末、節假日和第三個工作日)。

3、檢查檢驗報告在住院期間可隨時復打印(工作日)。

4、死亡病歷需在患者出院后7個工作日后方可復印

5、如不想等候或沒到時間復印,可自行掃二維碼申請辦理病歷郵寄服務,按要求填寫內容和提交相關資料,我們將在出院后的7天內寄出病歷。(注:死亡病歷不提供郵寄服務)

6、復印病歷須帶齊以下證件:

    (1)患者本人:持本人身份證。

    (2)代辦人:持患者和代辦人身份證、患者的復印委托書。

    (3)未成年人患者:須由法定監護人辦理,提供監護人關系證明(戶口本或出生證),監護人身份證。

    (4)保險機構:保險合同復印件、承辦人員有效工作證明和身份證明、患者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及結算發票。

    (5)公安、司法機關:公安或司法機關出具的采集證據法定證明、執行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。

7、收費標準:(現金或微信支付)

    (1)病歷資料復印費用:0.5元/張。

    (2)郵寄費:中山市內15元/件、省內(市外)18元/件、國內(省外)21元/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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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歷復印須知 2022年8月